第一卷 第96章 事情闹太大 (第2/2页)
显然,赵邦国是高估了自己的脸面,被小李一口回绝。
不过小李看着尾随而来的一大帮子清水沟村民,小声朝赵邦国劝说道:“赵大队长,你还是带村民们先回去休息吧,难道还打算跟着我一块回所里吗?”
赵邦国一看,自己该劝的也劝了,就算赵成龙回头问起来,自己把该做的都做了,对方也说不出什么。
于是乎便转身将尾随的一众村民给劝回了家。
接下来的一切,按照规章流程走。
赵成虎、赵老三、王小七三人被直接收押监管,并进行审讯、录口供等流程。
跑掉的张五元,深夜才敢回家。
结果家里的老人也被抓捕赵成虎的事情惊醒没能睡着,发现自己儿子不在家以后,马上联想到最近儿子的古怪,逮住张五元就劝说他去自首。
没办法,张五元也自知难逃其罪。
第二天一大早就去派出所进行了自首。
而赵磊他们也去了趟派出所进行录口供。
不过他们当晚录完记录,就走出了派出所。
周队长还特别强调,事件已经清晰明了,丢失的渔船渔网等等工具,他们可以自行带回去了。
这件事,引发了一系列的蝴蝶效应。
第二天,事情就被传得沸沸扬扬。
不仅和平大队的人知道了,就连青峰镇以及周边几个乡村都有所耳闻。
赵成龙知道自己弟弟干了一件蠢事。
面对自己老爹的各种哀求,他也只能板着脸,表示这一次他无能为力。
事情闹得太大了,他如果插手会把他自己也给拉下水。
赵水生是又哭又嚎,甚至因此生了一场大病。
最后,赵成虎作为偷窃集体生产资料,也就是渔船的主谋和组织者,被从重处理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!
赵老三,盗窃集体生产资料参与者,以及暴力抗拒抓捕,致人险些溺水,主观意识恶劣,从重处罚,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!
王小七,盗窃罪参与者,积极供案,量刑较轻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
张五元,盗窃罪参与者,有自首情节,判处有期徒刑17个月。
至此,赵磊等人渔船被盗事件就此结束。
这件事在当时闹得是风风火火,几乎是人尽皆知。
不久后,赵成龙也因此被调离了青峰镇,派到了更偏远的地区从事基层工作。
因为事件闹得太大,影响也太恶劣。
又过了一周以后。
周老汉还特意上门找到赵磊。
表示大队得知渔船失窃,虽然已经挽回了损失,可毕竟事情的影响不好,决定不再租借渔船等工具,要收回集体生产资料。
赵磊也表示了理解,很配合地将东西进行了归还。
从他租借渔船等工具,到收回共计16天,每天15块,赵磊就连失窃那几天的租金也一并算上了。
总共给了周老汉240块的租金。
此前压了100,又额外支付了140块!
周老汉对于赵磊的耿直给予了高度的认可。
“赵磊呀,这次算是老叔对不住你,但大队会议上要求我把东西收回,我希望你能够理解......”
“周老叔,我都能够理解,你也不必自责。”